「蘇案翻版:給鄭性澤一個重新審判的機會」相關新聞整理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9.17 08:04 pm
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下午召開「蘇案翻版:給鄭性澤一個重新審判的機會」記者會,要為鄭翻案,理由是鄭在警方偵訊期間曾遭刑求,且全案疑點太多,應新調查。
鄭性澤是黑道大哥羅武雄小弟,91年1月5日羅到台中市豐原區酒店喝酒,在酒店內開槍嗆聲,豐原分局偵查員蘇憲丕趕往處理,羅被擊斃,蘇也殉職,鄭性澤被認定朝蘇憲丕頭、胸射擊致死,但鄭稱被警方刑求逼供,目前二度聲請再審中。
本案95年確定,鄭被判決死刑,家屬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被駁回後提抗告,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重裁,仍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家屬後來針對台中高院的駁回裁定,再向最高法院提抗告,去年被最高法院直接駁回,今年家屬提出新證據,再聲請再審。
蘇案翻版:給鄭性澤一個重新審判的機會
蘇案翻版:給鄭性澤一個重新審判的機會
2012年9月17日新聞稿
(照片由左至右為:尤美女委員、張娟芬小姐、鄭麗君委員、 羅秉成律師、吳宜臻委員)
疑點重重的鄭性澤案已引起司法改革團體高度關切,並組成義務律師團尋求法律救濟;但最高法院於九月十三日駁回鄭案的再審聲請抗告,死刑定讞的鄭性澤案情況危急!羅秉成律師代表律師團已經於今日向最高檢察署遞出非常上訴聲請狀,並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吳宜臻聲援下,和羅秉成律師(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及作家張娟芬(廢死聯盟執行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希望鄭性澤能夠盡快重獲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
2002年台中豐原KTV槍擊案中,嫌疑犯羅武雄中槍死亡,員警蘇憲丕也於攻堅時不幸殉職,鄭性澤於2006年遭判決死刑定讞。
想起鄭性澤
想起鄭性澤
⊙ 魏小由
十年前,蘇建和他們剛出來不久,那時,我不知道蘇案是什麼。漸漸的有了一點瞭解,卻不真的那麼瞭解,只覺得自己好像應該聲援這件事。07年的開庭,我企圖號召朋友一起聲援,但總說得慌慌的,不知道在緊張什麼,彷彿怕背錯了單字一樣。
一次,一位朋友接連的提出問題:「妳和我人都不在現場,他們到底有沒有殺人,只有他們自己、死者,還有老天知道。」
我猜他真正想說的是:妳憑什麼認為他們沒殺人?於是我試著解釋關於證據、關於自白,關於李昌鈺的現場重建,卻似乎無法讓他聽懂。
「自白為什麼不可信?若真的沒有作的話,他可以不要承認阿。」
蘇案三人,送溫暖給鄭性澤
死刑犯冤獄
2012-08-29
- 第819期
死刑犯冤獄
撰文/張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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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密室殺人案:十人小包廂裡,發生了警匪槍戰。帶頭攻堅的警察蘇憲丕身中三槍,英勇殉職。到底誰殺了蘇憲丕?凶器當場查獲,嫌疑犯是包廂內的七個人,全數落網。沒想到,這樣的一個案子,關鍵的開槍者死了,在疑點重重下,卻判了在場的鄭性澤死刑。
編按:獨立記者張娟芬自二○○三年開始,研究台灣被判死刑的冤獄案件,其中,發生在○二年的這起「鄭性澤案」充滿疑點。此案目前仍在爭取再審,《今周刊》特邀張娟芬現身報導這起「懸案」,盼能引起各界的討論與關注。
案子發生在○二年一月五日深夜,第一現場在台中豐原「十三姨KTV」的包廂裡,最關鍵的人是羅武雄。那天他喝醉了,在包廂裡對著天花板開槍,又對著桌上的一支高粱酒瓶開槍。於是KTV的員工報警,警察很快趕到。
警方自包廂外展開攻堅,一陣激烈槍戰後,員警蘇憲丕身中三槍,送醫不治;羅武雄身中兩槍,當場氣絕。從蘇姓員警中彈的傷口可以判斷,槍手從正前方向他開槍。
照現場座位來看,最有嫌疑的人就是羅武雄。可是法官的確定判決卻認為,坐在包廂另一側的鄭性澤在槍戰中離開位置,朝蘇憲丕開槍。鄭性澤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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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9- 第819期
- 死刑犯冤獄
- 撰文/張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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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密室殺人案:十人小包廂裡,發生了警匪槍戰。帶頭攻堅的警察蘇憲丕身中三槍,英勇殉職。到底誰殺了蘇憲丕?凶器當場查獲,嫌疑犯是包廂內的七個人,全數落網。沒想到,這樣的一個案子,關鍵的開槍者死了,在疑點重重下,卻判了在場的鄭性澤死刑。
編按:獨立記者張娟芬自二○○三年開始,研究台灣被判死刑的冤獄案件,其中,發生在○二年的這起「鄭性澤案」充滿疑點。此案目前仍在爭取再審,《今周刊》特邀張娟芬現身報導這起「懸案」,盼能引起各界的討論與關注。
案子發生在○二年一月五日深夜,第一現場在台中豐原「十三姨KTV」的包廂裡,最關鍵的人是羅武雄。那天他喝醉了,在包廂裡對著天花板開槍,又對著桌上的一支高粱酒瓶開槍。於是KTV的員工報警,警察很快趕到。
警方自包廂外展開攻堅,一陣激烈槍戰後,員警蘇憲丕身中三槍,送醫不治;羅武雄身中兩槍,當場氣絕。從蘇姓員警中彈的傷口可以判斷,槍手從正前方向他開槍。
照現場座位來看,最有嫌疑的人就是羅武雄。可是法官的確定判決卻認為,坐在包廂另一側的鄭性澤在槍戰中離開位置,朝蘇憲丕開槍。鄭性澤被判死刑。
再審鄭案,重啟死刑討論
再審鄭案,重啟死刑討論
⊙蔣思彬
我支持死刑,死刑是對加害人的報復,而報復是承認加害人的人性並課以相符責任,如此,才能平等對待加害與受害雙方,而求得公平正義。然而,依據廢死聯盟所提供的資訊,我主張鄭性澤一案確有必要再審,而死刑的存廢值得再討論。
鄭案可能牽涉警方不當刑求,其自白應不具證據力,且缺乏直接證據證明鄭殺人,但法院卻依據自由心證、鄭的自白與相關證據判決鄭死刑。江國慶案的前車之鑑猶在,豈能眼看鄭成為江國慶第二?因此,我要求法院必須重新審理鄭案!
鄭案揭櫫台灣司法制度的問題,從警方基層辦案的品質,到部分法官劣質的判決,自然使人不放心台灣的死刑判決,深怕冤案又落在哪一個倒楣鬼頭上,使司法威信與公平正義蕩然無存。因此有人主張,我們可能無法正確區分特定個案是否為誤判,為了避免錯殺應廢除死刑。然而,若考察個別案例,並非每樁案例都如鄭性澤一案,涉及刑求與缺乏直接證據,某些個案反倒是罪證確鑿,則誤判論所預設的懷疑論難以成立,難以證成廢除死刑。然而,鑒於台灣目前有缺陷的司法制度,未必不能證成。
因此,支持死刑者,必須提出更多的司改的配套方案,改善司法品質以降低誤判的可能。否則,必須接受廢死的論證,在台灣廢除死刑。
*本文刊登於《廢話電子報》第十四期
一封來自囚獄中的信,給了自由世界的我很多很多的能量!
⊙陳怡伶
前些日子鄭性澤回信給我了,
信中他與我分享了一位律師寫給他的一段詩文,
其中兩句是:「我是我命運的主宰,我是我靈魂的統帥」
在與他的信件來往中,發現他一點都不悲情,對於那些年被政府偷走的人生,他一笑置之,並且對他冤獄平反有信心。
在閱讀他的信件中,
我看見自己對於一個糟受莫名苦難的人居然如此樂觀,竟然不知所惜!
也看見一個高貴的靈魂,即使身體被監困在獄中,仍保有思想的自由~
一封來自囚獄中的信,給了自由世界的我很多很多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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