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冤案鄭性澤有待平反,莫讓枉死憾事重演
死囚冤案鄭性澤有待平反,莫讓枉死憾事重演
鄭性澤冤案義務律師團對監察院調查報告聲明
今日(2014/3/12) 監察院通過李復甸監察委員調查報告, 認定死囚鄭性澤案判決法院認事用法確有疑問,監院提出六大疑點, 認為鄭性澤不應判決死刑。 鄭性澤案義務律師團對於監察院重視鄭性澤冤案表示感謝, 將為鄭性澤尋求司法救濟。
疑點重重的死刑冤案
鄭性澤案是近年重要的死囚冤案救援行動,備受重視,鄭性澤在20 06年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案情依然疑點重重。 冤獄平反協會與廢死聯盟在2011年組成義務律師團展開救援, 由協助蘇建和三人平反的羅秉成律師擔任義務律師團團長, 律師二度請求法院開啟再審, 提出法院未審酌之證據請求法院重啟調查, 並主張鄭性澤的自白是受到刑求逼供而來,但均不被法院接受, 義務律師團目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中。作家張娟芬則在2013年出 版《十三姨KTV殺人事件》記錄了鄭性澤案的救援過程。而今, 監察院調查報告更說明原審判決確實有疑, 行兇者有高度可能並非鄭性澤。
監委調查發現再審新證據
原判決高度依賴鄭性澤的檢訊自白筆錄,但李復甸委員指出, 鄭性澤做筆錄時血壓極低(僅42),無論是因為受有槍傷、 被刑求或者疲勞,這時的自白都非任意性的自白。此外, 原判決認為羅武雄中槍即不可能再開槍反擊, 但羅武雄的驗屍報告顯示,他體內有利度卡因(Lidocaine )與大量酒精,此二者的混合可能增強心臟中槍後的反應能力。 李復甸委員認為這一點應足以動搖原判決的認定,應構成再審事由。
法官應迴避未迴避,有違公平審判原則
義務律師團也發現當年判決鄭性澤死刑的審判長, 竟然又於律師團聲請再審時審理鄭案,法官未迴避, 顯然難以期待法官承認錯誤,開啟再審,而鄭性澤於高院審理時, 也遇到同一組法官兩度判決鄭性澤死刑的情況,依法, 法官應迴避卻未迴避。 義務律師團指出這樣的審判過程對於鄭性澤明顯不公。
二百位律師聲援鄭性澤
鄭性澤案審理過程與判決結果, 也突顯長期以來刑事審判的結構性缺,2013年有超過二百位律師 聲援鄭性澤平反,要求法院應給鄭性澤重新審判的機會, 正是因為鄭案所突顯的是制度性的問題,並非單一個案。
現實上不存在一套可擔保沒有任何冤判的司法制度, 義務律師團感謝監察院重視冤案、重視鄭性澤案, 期待監院調查報告帶來死囚鄭性澤平反的機會, 莫讓一條無辜的生命枉死,義務律師團將在取得調查報告後, 研究再審的方向,繼續為鄭性澤爭取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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